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5日藝視字第1130002082號函及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旨揭展覽係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為主,除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出外,另於5區(離島:澎湖縣、中區:彰化縣、北區:基隆市、東區:臺東縣、南區:臺南市)舉辦巡迴展。
「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」中區巡迴展訂於114年3月13日至3月29日假彰化縣立美術館五樓展出
張貼日期: 2025-02-21 15:57:00 點閱: 458 (32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