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函辦理
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,請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5點規定,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
張貼日期: 2025-02-11 14:18:52 點閱: 531 (30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張貼日期: 2025-02-11 14:18:52 點閱: 531 (30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函辦理